徐悲鸿与他的时代

  • >展览时间:2018-06-05 - 2018-06-18
  • >展览地点:江苏省美术馆
  • >开幕时间:2018-06-05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 江苏省文化厅
  • >总策展人: 张子康 徐惠泉

展览前言

 2018年是中央美术学院的百年校庆,在这百年一遇的重要历史时刻,全面而系统梳理中央美术学院及其前身在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历程中所作出的独特、卓越而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具有历史及现实的双重意义。其中,全面而深入梳理首任院长徐悲鸿及其所处时代的美术发展状态及历史贡献,不仅对于走到百年这一节点的中央美术学院自身意义重大,对于廓清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于追溯20世纪中国美术基本面貌的形成,对于发展当下的中国美术事业,皆意义深远。

    为此 ,中央美术学院于2018年3月份举办了中央美术学院百年校庆特展:“悲鸿生命——徐悲鸿艺术大展”,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为此,我们又策划了“徐悲鸿与他的时代”展,进一步推进徐悲鸿及20世纪中国美术史的研究。

     从广义上讲,“徐悲鸿与他的时代”是他所生活的年代,其艺术发展的复杂性并非一个展览可以概括;从狭义上讲,“徐悲鸿时代”正是中国传统艺术转折,现代艺术萌发的充满各种可能性和可行性探索的时代。为此展览以徐悲鸿为枢纽,管窥其所处时代的艺术生态。反之,也试图在20世纪上半叶的时代语境中观照徐悲鸿,加深对其艺术思想和实践的理解。为此分为 “学派传承”、“文源同道”两大单元。  

     “学派传承”从“徐悲鸿教育学派”的角度考察徐悲鸿艺术教育的实践、传承及对中国20世纪美术发展的深远影响。“文源同道”以徐悲鸿为源点,以与徐悲鸿写实主义艺术主张、改良中国画艺术理想志同道合者为经纬,梳理徐悲鸿多领域、宽视野的社会文化交往轨迹,呈现这一坐标系中不同艺术家在20世纪中国美术由传统走向现代之路上的多种探索,正是这些先辈的不懈探索,才共同绘制出了异彩纷呈的20世纪上半叶中国美术发展的基本面貌。

     值此百年校庆之际,系统梳理首任院长徐悲鸿及他所处时代的美术发展是央美学人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认真梳理、认识、反思徐悲鸿留给后人的丰富文化遗产,更是央美学人重要的历史使命;站在新世纪回望过去百年来以徐悲鸿为代表的中央美术学院前辈几代央美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进行的不懈的探索之路、创新之路,以及他们留给后人的丰富而又宝贵的文化遗产,有助于我们清晰自己所处时代的历史课题,树立前行的目标,明确中国当代艺术发展的内在逻辑;站在百年校庆的历史节点上,回望中央美术学院百年历程中参与建构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的辉煌历程,有助于央美人明确第二个百年的历史目标,面向历史进行新时代民族文化的建设,进行艺术创作、教育教学,推动中国文化和艺术向新的历史高度发展。

 

张子康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馆长

 


 2018年是中央美术学院的百年校庆,在这百年一遇的重要历史时刻,全面而系统梳理中央美术学院及其前身在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历程中所作出的独特、卓越而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具有历史及现实的双重意义。其中,全面而深入梳理首任院长徐悲鸿及其所处时代的美术发展状态及历史贡献,不仅对于走到百年这一节点的中央美术学院自身意义重大,对于廓清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于追溯20世纪中国美术基本面貌的形成,对于发展当下的中国美术事业,皆意义深远。

    为此 ,中央美术学院于2018年3月份举办了中央美术学院百年校庆特展:“悲鸿生命——徐悲鸿艺术大展”,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为此,我们又策划了“徐悲鸿与他的时代”展,进一步推进徐悲鸿及20世纪中国美术史的研究。

     从广义上讲,“徐悲鸿与他的时代”是他所生活的年代,其艺术发展的复杂性并非一个展览可以概括;从狭义上讲,“徐悲鸿时代”正是中国传统艺术转折,现代艺术萌发的充满各种可能性和可行性探索的时代。为此展览以徐悲鸿为枢纽,管窥其所处时代的艺术生态。反之,也试图在20世纪上半叶的时代语境中观照徐悲鸿,加深对其艺术思想和实践的理解。为此分为 “学派传承”、“文源同道”两大单元。  

     “学派传承”从“徐悲鸿教育学派”的角度考察徐悲鸿艺术教育的实践、传承及对中国20世纪美术发展的深远影响。“文源同道”以徐悲鸿为源点,以与徐悲鸿写实主义艺术主张、改良中国画艺术理想志同道合者为经纬,梳理徐悲鸿多领域、宽视野的社会文化交往轨迹,呈现这一坐标系中不同艺术家在20世纪中国美术由传统走向现代之路上的多种探索,正是这些先辈的不懈探索,才共同绘制出了异彩纷呈的20世纪上半叶中国美术发展的基本面貌。

     值此百年校庆之际,系统梳理首任院长徐悲鸿及他所处时代的美术发展是央美学人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认真梳理、认识、反思徐悲鸿留给后人的丰富文化遗产,更是央美学人重要的历史使命;站在新世纪回望过去百年来以徐悲鸿为代表的中央美术学院前辈几代央美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进行的不懈的探索之路、创新之路,以及他们留给后人的丰富而又宝贵的文化遗产,有助于我们清晰自己所处时代的历史课题,树立前行的目标,明确中国当代艺术发展的内在逻辑;站在百年校庆的历史节点上,回望中央美术学院百年历程中参与建构20世纪中国美术发展的辉煌历程,有助于央美人明确第二个百年的历史目标,面向历史进行新时代民族文化的建设,进行艺术创作、教育教学,推动中国文化和艺术向新的历史高度发展。

 

张子康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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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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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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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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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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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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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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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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