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访谈】与观众的face to face

【微访谈】与观众的face to face
——艺术学子在CAF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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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午,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正在进行“放飞梦想”的美术教育活动。正当我馆公共教育部工作人员为可爱的孩子们进行展览讲解时,细心的馆员发现,在孩子们的后面站着一组大学生模样的观众,他们一路跟随,和孩子们一起认真倾听导览人员的讲解。从二楼的“发现:百年江丰文献展”到三楼的“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年度提名-2011王玉平”,再上四楼参观了解专为修复师们策划的“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品修复展”,最后回到一楼的“第5届‘为坐而设计’大奖赛作品展暨‘50把椅子’国际著名设计师作品邀请展”,这样一组细心认真的参观人群,同孩子们一起享受着这一次艺术熏陶之旅。

活动之后,我馆的工作人员上前了解到,原来这组参观的观众是来自于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的师生们,他们一行十余人,从吉林省吉林市远道而来,专赴位于首都北京的中央美术学院参观交流,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他们这次交流的第一站,也是最重要的一站。

结合50椅子的展览,我部门即刻启动了“【微访谈】与观众的face to face”的活动,呈现了与兄弟院校面对面的交流。

【微访谈】face to face
——任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负责人)
    闫伟(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老师):

“我们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作为中央美术学院的兄弟院校,一直很关注由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第九工作室主办的‘为坐而设计’大奖赛,我们的环艺系还曾针对第三届‘为坐而设计’大奖赛设立相应课程,我认为这个比赛能够激发学生对于‘坐’这个行为的全新定义和思考。”

关于今年的第五届“为坐而设计”大奖赛的参赛作品,闫老师表示赞赏,可惜的是,她和学生们没有及时获得比赛信息,所以错过了今年的“为坐而设计”大奖赛。

在交流过程中,闫老师还指出:“‘为坐而设计’是对学生设计思维的刺激,是对学生设计素养的提高。看着这些作品,我可以感受到这些年轻设计师们充满了创意和对生活的感悟。但是,可能是由于比赛时间有限且要求实物参赛,所以有些椅子的人机工程结构还有待深入,个别椅子还未满足舒适的基本功能。这也提醒了我,作为一位设计教育工作者,学生们对于人机工程知识的匮乏,是值得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反观和思考的。令人欣喜的是,二楼的‘50把椅子邀请展’,可以让我们领略国际设计师的风采,让我们看到已走进社会的设计师们的成熟,不论是造型、材料还是工程结构,都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

【微访谈】face to face
——呼晓旭(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工作人员)
    李思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环艺系大三学生):

“我很喜欢54号作品《摇》,它很好的运用了瓦楞纸这种常规生活材料,废物利用,体现了环保的理念,同时作为座椅,它真的很舒适,我已经坐上去体验过了。我很喜欢这种展览方式,不是像以前那样用安全隔离带把观众拦在作品以外,我们只能‘看’作品,而这个展览可以允许我们亲身‘坐’上去体验作品,发挥‘坐’的本质。”

【微访谈】face to face
——张蓝天(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工作人员)
    车晓霏(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环艺系大三学生:

“我对112号作品《坐与动》印象很深,它让我想起了以前编幸运手绳,我很喜欢这种能够唤起儿时记忆的手工作品,更具情感冲击力。”

“真是创意无限啊!坐与其他行为,主题很棒,促使我们去思考生活中各个角落里对坐的需求,刺激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体验和感悟。原来‘坐’还可以这样!”

整个访谈过程很愉快,交流很流畅,大家从设计师的视角出发,聚焦于该设计展中展出的数百把新奇的椅子,探讨了当下学院式的艺术教育与设计教育,交流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作为中央美术学院对外进行公众艺术教育的窗口与平台应体现出来的艺术亲民姿态。同时,兄弟院校还表达了他们对于这种设计比赛的期许及参加热情。

“第5届‘为坐而设计’大奖赛作品展暨‘50把椅子’国际著名设计师作品邀请展”是由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第九工作室策划,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主办的,是国内外极具影响力的设计大赛,比赛要求全部以实物参加,从“坐”的行为引发艺术设计思考。整个展览活动开启的不仅仅是我馆公教部的“【微访谈】与观众的face to face”专题,还提醒我们关于艺术设计教育的反思,同时为我们提供了与兄弟院校的联络契机,在交流中共同发展。


张蓝天/文
呼晓旭 张蓝天/图


标签: 实验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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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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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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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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