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绘本到图画书-“被图画书改变的人生”专题讲座

五月十一日下午,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三联绘本共同主办的“图画书改变的人生”专题讲座在中央美院美术馆举行。讲座由著名绘本艺术家阿甲老师,熊亮老师和杨忠老师主讲,三联绘本馆的张志军老师同样为我们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和理念。
讲座分为三个部分进行,阿甲老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为我们生动讲解什么是图画书?为什么一本图画书却能改变人生?在接下来的环节里,杨忠老师分享他的创作心得,最后来自三联绘本馆的张志军老师作为绘本馆传播平台的工作者将会告诉我们一个为绘本创作的工作者的计划和思考。
讲座在阿甲老师有趣的提问中开始,“什么是图画书?”这个问题看似再简单不过,但是图画书的历史呢?什么样的书就算是图画书了呢?我们都看过什么样的图画书?这些问题在阿甲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下渐渐有了清楚的解释。那么到底什么是图画书,可能并没有一个权威的规定,任何新出现的作品都有可能打破原有的定义。可能对图画书的定义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加主观,一些约定俗成的观念可能就决定了一本图画书。而图画书的定义只是为我们更深入的理解“一本好的绘本如何改变人的一生”这个概念。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阿甲老师旁征博引,以世界上很多著名的绘本和它的作家作为实例,分析了蕴藏在每一部作品后的故事,给我们每个人中的绘本填上了美好的注脚。最后以著名绘画家桑达克的故事引发我们深入的思考,好的绘本从我们童年起,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杨忠老师则主要和我们分享了自己从最初接触绘本到如今对绘本创作的感想,绘本是一个外来的概念,既不同于中国的小人书,连环画,也不完全是没有语言的漫画,绘本以自己独有的魅力给孩子们的成长上了十分之重要的一课。杨忠老师还很坦诚地介绍我们的绘本创作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精力投入,希望更多好的绘本能唤醒我们童年的思绪给下一代创造新的绘本。
最后来自三联绘本馆的张志军老师用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绘本的创作,她介绍到他们的创作团队时这样说道:“我们到底缺什么呢,是缺创作者吗,是缺写故事的人吗,是失去了传统的文化吗,是价值观没有吗,不是,我们找到了一个形式,一种能整合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创作资源的方式,而我们就是连接创造和价值的纽带。”作为一个出
平台,可以实现内容创制,也可以连接创作者,然后覆盖小众和中众不光你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都朝向一个目标向前。
在三位老师的生动讲解下,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圆满成功。同时本次活动
志愿者同学们协助进行了活动事宜安排,感谢他们的付出和努力。

/刘鑫,胡桐伟
编辑
/方敏儿

标签: 肢体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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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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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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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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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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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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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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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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