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党委宣传部和人文学院承办的“百年辉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名家”之《奠基:王逊先生与中国的美术史学科——纪念王逊先生诞辰100周年座谈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报告厅举行。
本次学术研讨会第二场由尹吉男先生致辞,黄小峰主持,王浩、林通雁、余辉和赵伟分别发言。
王浩在《王逊美学思想管窥》的报告中,简单回顾了王逊美学由“理想之美”到“现实主义之美”的转变历程,对王逊先生知识结构和学术渊源进行梳理,最后分析了王逊先生的现实主义与同时代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不同。
林通雁在《发轫:王逊先生<中国美术史讲义>的意义、影响及反思》报告中,展示了自己当年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的课堂笔记和考察笔记,分析了《中国美术史讲义》的意义和王逊先生对80年代美术史系的教学影响,以及对现今美术史教材部分知识陈旧、表述不够严谨、阶段性,门类性的概述、总结的缺失等等问题的反思。
余辉在《王逊与美术史界的“教科书学派”》的报告中, 提到当时美术史依然停留在三皇五帝的编写阶段,王逊先生所编的教材已经将考古发掘成果编入教科书,注重吸取书画鉴定的成果,肯定借此次研讨会来重新解读前辈编写教材的意义。
赵伟的《永乐宫三清殿壁画八大主神布局方式探析》是对八位主神的认定分析,其研究是对王逊先生的缅怀,王逊先生是研究永乐宫方面的大家,今天学者对永乐宫的再研究都受惠于王逊先生。
第三场研讨会由杜鹃主持,黄小峰、吴雪杉、赵琰哲、陈捷分别展示了各自的学术研究成果。
黄小峰在《货卖天灵:宋画中的头骨图像及其意涵》中从李嵩的《货郎图》入手,展示宋画中常见的头骨图像,结合头骨可以入药的医药价值资料,考证头骨图像在画面里的宗教性和世俗性。
吴雪杉的《没有城市的城市空间:沈周<东庄图>及其图像传统》认为沈周的《东庄图》是按照文本重构的,探讨了园林的构造,分析作者为何画,如何画。
赵琰哲《青青小草亦知时:清宫绘画中的时间维度》分析郎世宁所画的知时草为含羞草,探寻“知时草”的命名下不同文化对时间观念的交融。
陈捷《裕陵地宫石刻图像与梵字的空间构成与场所意义》,对裕陵地宫的观察方式类比为对佛堂的观察方式,对地宫地下和地上的关系进行分析,探索建筑、墓葬和佛教的空间关系呈现。
最后李军教授对研讨会进行总结,感慨于今天学术报告会上学者对时间空间的分析,认为今日的研讨会也是一场时空的对话,时空那头也曾有过孤寂、悲怆的学者苦心于学术探索,而近日的美术史学者的探讨会像是与过去的学者对话,相信今后,未来,也会有志趣相投的学者,传承学脉。
志愿者 张馨心/文
尹冉旭/编
2011-09-07
2015-03-26
2015-10-29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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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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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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