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CAFAM泛主题展:超有机 \一个独特研究视角和实验公共教育活动“美术馆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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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2011年10月22日14:00—19:00( 专场活动)

活动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活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

【活动承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公共教育与发展部

【协办单位】中央美院艺讯网 现代传播集团 周末画报

活动组织】活动顾问:  潘公凯  徐  冰  
【活动组织】总 策 划:  王璜生 
【活动组织】策    划:  李  纲  任  蕊
【活动组织】项目支持:  唐  斌 
【活动组织】团队执行:  方敏儿 姜楠 丁怡 田小芸 刘秀芳 呼晓旭 徐梦可   楠 张蓝天 宋亮
媒体支持杜隐珠 董慧萍 何一沙

设计支持姜  楠 张蓝天 宋亮

活动鸣谢东疆湾繁星之夜红酒艺术会馆

活动人数300人


活动目的中央美院美术馆2011年“美术馆之夜”之“超有机大集结”将于2011年10月22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拉开帷幕。此次美术馆之夜活动将秉承上届美术馆之夜活动的宗旨,以“超有机大集结”为活动中心,在推广美术馆,鼓励民众进入美术馆的同时,将超有机概念广泛传播,将超有机艺术家的概念推广。配合展览,努力打造轻松快乐的艺术氛围。通过化妆舞会、与艺术家亲切交谈、酒会集结艺术及超艺术界的人士,欢聚在美术馆,精彩再现“超概念、超思维、超艺术、超突破、超快乐 —— 超有机大集结”


活动背景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中国最具现代化标准的美术展览馆之一。我们与时代同行,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并竭诚与艺术家及观众进行良好的互动。在学术展览之余,新馆将积极开展公共与社区美术教育活动,使其成为中国标志性、专业化、国际化的专业美术馆。
“美术馆之夜”之“超有机大集结”活动将邀请北京高校大学生朋友、艺术青年、青年艺术家、相关艺术机构从业人员,为此我馆公共教育与发展部精心策划了一系列的游戏活动,让参与者在快乐的、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艺术、体味“超有机”,进行“大集结”。这次活动举办将不仅限于艺术圈,我们将扩大公共美术教育范围,将非艺术专业的从业人士呈现出来,在扩大教育范围的同时也填补艺术自身空缺,跨学科解释艺术,真正实现“大集结”。另外,我们还将发展美术馆虚拟观众教育计划,在一系列的美术馆之夜活动当中,让身在美术馆之外的人也可以感到浓厚的快乐艺术的气息。本次活动不仅相称了我馆同时期的展览,而且很好的弘扬了我馆社会责任感的美术馆“艺术生活”的精神。


【美术馆之夜活动内容及流程】

一、“超人导览计划”
美术馆将于2011年10月22日下午14:00开始免费开放参观,届时参与活动人员可以参观超有机展览。
“超人导览计划”将于15:00正式开始,参与者将被分作三组,分别由超有机参展年轻艺术家、策展人及硕博士团队进行导览。


二、化妆--普及型
此次化妆的关键词:“超金属”、“超机器”、“超身体”、“超有机”,我馆工作人员也将以不同形式的化妆形式出现。我馆将尽可能为所有来宾提供化妆道具,同时我们也期许有嘉宾自主化妆呈现。


三、特别项目


1、美术馆斯芬克斯
小心咯~!美术馆内有隐藏的斯芬克斯,她们到处游荡,抓到你,你就要答她手中的问题。答对问题者有小礼品赠送,答错者将有“残酷惩罚”……

2、美术馆影子人
也称大人物模仿秀。美术馆内有摹仿者模仿成与超有机展览有关的策展人、艺术家等,上台演讲,并与“本体”的面对面交流,以及参加各类颁奖活动。你是否可以分辨出谁是本体,谁是影子呢?

3、“广岛之恋”——超有机参展作品《悬丝卡啦OK》
注意到美术馆二层展厅的卡啦OK设备了吗?这本艺术家保罗·陈针对盗版问题制作的艺术品。美术馆之夜当天,将由超有机重量级人物为大家领唱歌曲,大家在深入了解保罗·陈“将艺术与娱乐的界限模糊”的基础上,更可以欣赏神秘大人物一展歌喉。精彩不容错过!

4、“被”背贴;
活动现场由一人开始,将特殊贴纸悄悄贴于另一个人的背部。在场参与者可撕下别人背部的贴纸继续贴给其他人,最终活动结束之时,背上贴有贴纸的人将会收获意外惊喜。

5、经典抽奖
当天参与美术馆之夜的观众,在进场时都会得到一个带有数字的超有机标贴。活动结束之时,现场将进行经典的抽奖活动。本馆将提供丰富礼品作为奖品,部分奖品由超有机参展艺术家或策展人亲自参与制作,机会不容错过!


四、表演项目

美术馆之夜当天将会安排丰富的表演项目,有集体舞、JAZZ歌唱及乐队表演,在游戏同时为大家带来精彩表演,敬请大家关注!


五、公众项目:


1、“我在场!”系列活动之“微博宣言”
想与大家即时交换感受?想让所有人看到你的发言?想与所有创意达人分享你的图片、文字、新创造?在微博上发表你的宣言吧!美院“我在场”今晚特意为你开放!

只要你在现场,只要你有分享的欲望,关注央美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的官方微博,转发留言,它就能爬上美术馆大厅中的大屏幕,告诉全场观众你在现场,与现场观众亲密互动。

2、我帮你递明信片~
想把你的快乐和感受到的艺术氛围时时传递到馆外?我们将为你提供超有机明信片~你可以在现场填写,将在美术馆感受到的一切寄给没能参加活动的朋友,甚至是另一个空间的自己。冻结时间,让快乐永驻~!

标签: 美术馆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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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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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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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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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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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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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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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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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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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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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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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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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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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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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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