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5-1755年
李方膺(yīng)(1695-1755年),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江苏南通人。曾以父荫出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等地县令。为官清正,为民着想,因不肯随上级俯仰而被诬罢官。寄居南京项氏借园,常往来于扬州,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及小品,主张绘画创作应直接向生活学习,以创造出自己独立的风格。李方膺的画风如其为人性格,落墨雄肆浑厚,沉着痛快,用笔横涂竖抹,脱略恣纵,以气势胜。
李方膺(yīng)(1695-1755年),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江苏南通人。曾以父荫出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等地县令。为官清正,为民着想,因不肯随上级俯仰而被诬罢官。寄居南京项氏借园,常往来于扬州,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及小品,主张绘画创作应直接向生活学习,以创造出自己独立的风格。李方膺的画风如其为人性格,落墨雄肆浑厚,沉着痛快,用笔横涂竖抹,脱略恣纵,以气势胜。